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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标签: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9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开展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作为推进本地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绩

2014年12月1日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4〕914号)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并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以教育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为基础,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为保障,通过组织实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转变教师教学方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快全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的进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创新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模式,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各级各类学校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三、任务计划

活动面向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历时三年。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学校可优先开展,条件不具备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一线教师均应参加。各地2014年度参与活动的教师人数比例不低于辖区内一线教师总人数的35%,2015年度参与活动的教师人数不低于一线教师总人数的45%,至2016年度,参与人数比例达到100%。

活动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评选“优课”两个阶段。

(一)网上“晒课”。

各级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hner.cn)设立的活动页面,组织参加“晒课”教师及时完成相关实名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各地教研部门要成立“晒课”学科指导组,并做好“晒课”培训工作。学科指导组在教师“晒课”前要开展线下研课活动,对每节课进行指导,确保“晒课”质量。

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五部分:1.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2.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3.课堂实录(教学过程视频,相关要求见附件5);4.评测练习(同步测试、随堂练习); 5.专家点评。教师所提交的“晒课”至少应包含第一和第二项内容;“晒课”内容须符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各地2014年度网上“晒课”活动于2015年4月5日前全部完成。市教育局将定期通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是网上动态信息,包括各地“晒课”进展、各类人员“晒课”表现、县区和学校表现等)。

(二)评选“优课”。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省和国家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课例开展逐级推荐评选。为发挥教师创新教学的积极性,鼓励教师挖掘现行教材潜力,让更多教师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活动要尽量覆盖到各学科、各学段、各版本教材,尽可能使每堂课都有教师进行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的研究和探索。参加“优课”评选的课例应包含“晒课”完整内容。原则上每堂课只能有1个“优课”推荐参与上一级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参加上一级评选(晒课数量不限)。

各县(市、区)按照参加“晒课”节数的适当比例评出县级“优课”,原则上参加上一级“优课”评选的数量不超过“晒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各地要扎实做好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与推荐工作。

所有实名注册的教师均可以在网上对其他老师的“晒课”内容举行浏览和评价。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上报的“优课”进行评审(网络评价将作为“优课”评选的参考),按30%的比例评选出市级“优课”,颁发市级优质课证书(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并按要求择优上报省级参评。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由基础教育科、人事科、师训科、计财科、人才办、职成高科、民办中心、中小学教研室、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室、体育艺术卫生保健站、装备与实验管理中心、电化教育馆等部门参加的市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活动实施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电化教育馆。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市电化教育馆具体实施,并负责活动的平台、资源等相关条件支撑和保障,统一管理我市各级管理员账号的分配和使用,为学校和教师网上“晒课”、创建“优课”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协助中小学教研室制订有关“优课”标准,参与活动指导和评审工作;中小学教研室负责对参与本活动的中小学教师进行必要培训,指导教师制作上报课程,制定“优课”评价标准,具体组织市级中小学“优课”评审,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职成高科和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室负责对职业学校参与活动的教师进行必要培训,制定“优课”评价标准,具体组织市级职业学校“优课”评审;民办中心负责对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参与活动的教师进行必要培训,制定相关课程“优课”评价标准,具体组织市级幼儿园“优课”评审;体育艺术卫生保健站负责制定相关课程的 “优课”评价标准,具体组织市级相关课程“优课”评审;装备与实验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实验课程的 “优课”评价标准,具体组织市级实验课程“优课”评审;师训科、人才办协助中小学教研室进行专家组成员遴选,鼓励已获得“名师”称号及其他教育教学相关称号或荣誉的教师踊跃参加网上“晒课”和网上“优课”评选;人事科、计财科为此次活动提供相关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活动方案,抓住本次活动机遇,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入发展,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素质和水平;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创新工作机制;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包括“优课”评选及录制、必要的摄录编设备投入等),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三)制度保障。根据国家、省和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实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需要,自2014年12月20日起,参加中小学教研室、职业与成人教育教研室、民办中心、体育艺术卫生保健站、电教馆等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或者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教育教学相关荣誉的推荐/评选(包括优秀专家、名师、特级教师、学术带头人、教学标兵等)教师,原则上要具有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网上“晒课”记录。

(四)绩效保障。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教师,所“晒课”课例和名单均要在教师所在学校备案,获得“优课”的教师要在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评选结果录入人社部门相关数据库。对获得“优课”的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市教育局还将对组织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给予表彰。

五、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涵盖各级各类学校多种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示范和参考。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